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

104年度簡上字第48號/ 核定完稅價格


(關稅法第29條第125項、第35)
由關稅法第35條規定,海關依據查得之資料,以合理方法核定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,係以未能依關稅法第29條、第31條至第34條核定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為要件。